欢迎进入山东绿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您的资源 我的资质 咱们一起的监理平台
24小时咨询热线: 13188816669、13805378930 手机号码:13188816669、13805378930

联系我们

山东绿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 箱:SDLJGL@yeah.net
手 机:13188816669、13805378930
服务热线:13188816669、13805378930
Q Q:2622793585
地 址:山东济宁市供销北路南刘庄商业街尚诚集团大楼401室

首页  »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流程(参考省2021年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2/11 10:05:20    点击量:560

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的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贫困类型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保障对象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申请。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核,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复核危改对象身份后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

四、县级审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人员根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建村函(2019200号)进行实地复核,并填《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对符合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乡(镇),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

五、签订协议。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乡(镇)(甲方)、村(乙方)、户(丙方)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方式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情况抓好组织实施,分类推进。

七、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应由危房改造建设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建设要求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表》。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与危改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要对危房改造验收监督情况进行抽查。

八、资金拨付。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的制度原则上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支付。

转载自济宁市住建局,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工程监理 监理服务 案例展示 关于绿建 加入绿建 政策资讯 联系我们
TOP

咨询绿建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扫一扫,了解更多

x提交留言
* 必填项
* 必填
* 必填项
看不清点击图片换一张